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根据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需要,决定面向全州公开招聘6名专职协警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治安大队3人,刑事侦查大队3人。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前科劣迹;
(二) 热爱林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在艰苦的环境中工作,具备从事森林资源管护的身体健康条件,五官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明显印记、无纹身、无色盲,裸眼视力为1.0以上。
(三) 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四) 当地少数民族、退伍军人和保护区辖区乡镇、社区、村寨居民及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31日-2月8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5∶00-17∶30分。
(二)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复退转军人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个人简历,不接受委托报名。
五、面试、体检、考察
面试时间:2013年2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地点:州森林公安局
体检时间:2013年2月18日,体检在县(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比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稿)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面试合格,体检过关后,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确定聘用人员,由州森林公安局组成的招聘小组工作人员组织面试、体检、考察工作。
七、职责、待遇及管理
州森林公安局招聘的协警员,不列入行政编制序列,没有执法资格,在公安民警领导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工资及待遇根据国家天保二期工程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咨询电话: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治安大队0691-2123535。
八、其他
本公告由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聘用合同书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西双版纳州森林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