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我校2013年公开招聘一批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辅导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三)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无受过任何处分;
(五)201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符合毕业生派遣条件在2013年7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且具备下列条件:
1、高等教育第一学历应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2、中共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3、福建省外高校省外生源毕业生其研究生学历所在学校须为“211工程”院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
4、大学期间担任一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指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正、副主席,校、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学生自律委员会正、副主任,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副主席;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校电台台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上述学生干部职务的任职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符合辅导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招聘岗位、类别、人数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性别 | 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工部 | 男生公寓辅导员 | 男 | 不限 | 6 |
女生公寓辅导员 | 女 | 不限 | 4 |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信息发布
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在福建人事人才网(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和福建农林大学校园网(http://www.fafu.edu.cn)公布有关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者务必于2013年3月1日前以直接送达或邮寄快递方式(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处思想教育科(邮编:350002),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提交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1)报名登记表。应聘者须填写《福建农林大学2013年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并于报名截止期限前(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发送E-mail至:fafusz@163.com,邮件主题注明“辅导员应聘:×××(姓名)”。
(2)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应聘者按要求提供如下材料:身份证、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入党时间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注明任职时间段及职务)、无处分证明复印件(入党时间证明、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无处分证明需加盖校级学工部门公章确认)。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校职能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2、现场确认。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笔试前需带各种证件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试与成绩计算
1、笔试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如不足1:3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3)笔试范围:综合能力测试,侧重考察辅导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总分为100分。
2、心理测试
参与面试的应聘人员随带身份证,按我校人事处网页通告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其成绩不计入综合总分。缺席者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
(1)从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同自动放弃。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3)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综合总分
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二者相加后为综合总分。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
根据综合总分的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
2、体检
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寸照片一张,按照要求到我校人事处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动放弃。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者综合总分、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农林大学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四、聘用方式、待遇及服务年限
(一)纳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聘用后要求入住学生公寓,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不少于4年。
五、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福建农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91-8378921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学生处:吴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52967;
人事处:施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89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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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2012年秋季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福建人事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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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处
福建农林大学人事处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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