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将在近期组织南平市属事业单位春季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68名(党群部门所属事业单位12名、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56名)。南平市所辖10个县(市、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2名,委托组织这场笔试。以上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13年春季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和其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77年2月18日至1995年2月18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各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公告为准,其中未注明户籍要求的,指面向全国;要求面向福建省或南平市的,指2013年2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或南平市人员或生源。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其他要求
1、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的台湾学生,可报考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岗位。
2、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3、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2013年福建省内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省生源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面向本省的岗位。
5、招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7、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2月18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zp.fjkl.gov.cn)进行报名、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人员于2月18日—2月27日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人民币80元。报名系统于2月27日24时关闭。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岗位报名产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报考人员通过指定的建设银行龙卡支付报名费(考生应在报名前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二)资格初审:初审工作将于2月18日—2月27日进行。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或委托招聘单位进行;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按管理权限由其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待报名结束后网络银行将自动退还报名费。
(三)下载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3年3月13日至15日登录上述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也不退还报名费。
三、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开考比例
——研究生学历岗位,市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和学校(院)报名人数达1:1开考。
——本科以上学历岗位,市属事业单位和学校(院)报名人数达1:2开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和学校报名人数达1:1开考。
——大专学历岗位,市属事业单位和学校(院)报名人数达1:3开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和学校报名人数达1:2开考。
——中专学历岗位,市及县(市、区)事业单位和学校报名人数达1:3开考。
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该职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同一岗位有招聘2人以上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数。
2、科目和时间
(1)笔试《综合基础知识A卷》(客观题和写作)的岗位: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外语、哲学、法学等文科类和专业不限的岗位。笔试时间为3月16日9:00至11:30。
(2)笔试《综合基础知识》(客观题)的岗位:①土建类、水利类和电气、机械、工程类及相关专业;②经济学、管理学类、测绘类、艺术设计、表演艺术类、体育学类及相关专业;③化学、环境生态类、动物医学类、农学类及相关专业。笔试时间为3月16日9:00至11:00。
(3)笔试《专业知识》(客观题)的岗位:①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②预防医学、医学检验、中医学、药学相关专业;③护理相关专业;④会计与审计相关专业;⑤计算机及相关专业;⑥森林资源类相关专业。笔试内容分别为相应的临床医学、医学基础、护理、会计、计算机、森林资源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3月16日14:30至16:30。
3、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地点设在南平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4、加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将为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专门岗位的人员不予加分)、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加分。统一笔试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至3月29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到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有关具体事项将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公告栏上发布。
5、成绩查询。
报考南平市属事业单位的考生、可在4月10日后登录南平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nprs.gov.cn)、南平人才网(>http://www.nprc.com.cn)查询;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考生,可登录当地公务员局网站(网址附后)查询。
6、划定成绩合格线
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考生可在4月10日后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并在当地人事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形式
(1)笔试《综合基础知识A卷》、《专业知识》的考生实行结构化面试(不含教学岗位)。
(2)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的岗位实行专业面试,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和回答专业问题方式进行(不含教学岗位)。
(3)教学岗位的,根据其专业实行片段教学、才艺展示、技能操作方式进行。
2、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其中教育、卫生等岗位的面试,有条件的也可委托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
3、面试人选的确定
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上线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所报考市、县(市、区)公务员局网站及人才网站上公布。在此期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确保手机畅通,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4、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毕业(学位)证、准考证、报到证、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等。若招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还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6、其它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在面试2天前负责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职位规定面试时间前2天如未接到面试电话通知应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进入面试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而产生空额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单位确认,并报经同级公务员局主管部门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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