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食堂厨师1名,食堂普通工作人员1名,用工性质为编制外劳动合同用工(派遣管理)。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治安、刑事处罚记录;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条件
1、食堂厨师岗位:男性,要求有5年以上酒店厨师从业经验。具有中级以上厨师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2、食堂普通工作人员岗位:女性,有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至2月28日。
四、报名地点:台州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事处(台州市市府大道910号)。咨询电话:88200887。
五、报名方法: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健康证、厨师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薪资待遇面议,本单位不安排住房。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3年2月20日
附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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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表》来源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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