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人员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2〕17号)精神,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人员范围为: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中国公民,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
二、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学历条件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院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报名事项
1.报名办法: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http://www.jste.org.cn或http://www.jste.net.cn)或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未通过上述网络报名的不予认可。申报人员凭网络报名号,到指定报名点现场确认。
2.报名时间: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201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设定,具体请咨询相关县(区)教育局。
特别提醒: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报名,逾期网络自动关闭,将不再接纳报名。
3.注意事项:
(1)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时,须认真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及《网报注意事项》;
(2)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时,应注意: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淮安市教育局认定;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由各县(区)教育局认定;
特别提醒: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全日制学习)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无法认定者,责任自负。
(3)选择“现场确认点”时,请根据要求进行选择,选择时,务必看清注意事项。淮阴师范学院2013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请选择自己本学院本班级的确认点进行确认(如淮阴师院文学院2013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请选择“淮阴师范学院文学院××班级”确认点,其他院系亦如此),其他人员(包括2013届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请选择“淮安市教育局”确认点进行确认。
特别提醒:请按要求正确选择“现场确认点”,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现场确认者,责任自负。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1)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①淮阴师范学院2013届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4月7日至8日;
②其他人员(包括2013届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4月9日至10日;
现场确认地点:淮安市教育局(地址:淮安市健康西路31号,咨询电话:0517-83662485)
(2)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均由各县(区)教育局自行设定,请咨询相关县(区)教育局。
各县(区)教育局咨询电话及地址
县(区)教育局 | 详细地址 | 咨询电话 |
清河区教育局 | 清河区西安路116号 | 0517-83601160 |
清浦区教育局 | 淮安市延安西路清浦区民生服务中心301室 | 0517-83516352 |
淮阴区教育局 | 淮阴区承德北路528号 | 0517-84936311 |
楚州区教育局 | 淮安区永怀路6号 | 0517-85936192 |
涟水县教育局 | 涟水县红日路与海安路交叉口向北200米 | 0517-82380380 |
洪泽县教育局 | 洪泽县东七街16号 | 0517-87230383 |
金湖县教育局 | 金湖县黎城镇建设西路2号 | 0517-86907240 |
盱眙县教育局 | 盱眙县盱城镇洪武大道37号 | 0517-88239092 |
2.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面纸上);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非全日制学历申请者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提供第一学历和工作后取得的所有学历,凡具有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须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是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不能上网查询的,需要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专业没有“教育”或“师范”字样,需提供师范类足够证明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师范毕业生派遣证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学业成绩证明》,是否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相关证明);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语音教师、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的教师为一级乙等及以上,其他人员二级乙等及以上);
④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考教育学、心理学者提供);
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用不低于70g的A4纸正反双面打印后装订整齐,便于存入个人档案;并粘贴近期小2寸半身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时不得改变原来的版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样表附后,请下载填写);
⑥思想品德鉴定表(必须用不低于70g的A4纸正反双面打印,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按要求认真填写。上交时须经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等部门鉴定盖章。思想品德鉴定表印成A4时不得改变原来的版式,《思想品德鉴定表》样表附后,请下载填写);
⑦近期小2寸半身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反面请用正楷字写好姓名、单位、申请学科和网络报名号,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所粘贴照片同底版)
五、体格检查
1.体检对象:已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均须参加体检。不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人员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2.体检时间与地点:
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由淮安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体检,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淮阴师范学院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体检时间为:2013年3月5日-7日,具体事项由淮阴师范学院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申报人员体检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详情于4月11日以后见淮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uaian.gov.cn/),体检结果将于体检结束后发布,请及时关注。
六、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
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请把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面纸上。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如报名时已经过审核并盖章,不需提供原件。下同);
⑵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非全日制学历申请者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职人员提供第一学历和工作后取得的所有学历,凡具有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须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是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应届毕业生不能上网查询的,需要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专业没有“教育”或“师范”字样,需提供师范类足够证明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师范毕业生派遣证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学业成绩证明》,是否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学校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相关证明);
⑶《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后,请下载):要求:①正反打印,纸张不低于70g;②用黑色钢笔填写,字迹端正、规范;③“编号”即网络报名号;④表1~5栏由申请人正确填写;⑤表6~14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据实填写,14栏需写明“经鉴定合格,建议认定教师资格”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⑷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表》:体检结论不合格、科目漏检和他人代检者不得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供;
⑸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与复印件:普通话应达二级乙等(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语音教师、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的教师为一级乙等及以上)及以上等级,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无需提供;
⑹部分申请人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后,请下载):①此表一式两份,必须用不低于70g的A4纸正反双面打印后整齐装订(便于存入个人档案);内容必须具体、真实;②封面与表格第1页相关信息由申请人填写,封面反面承诺签名须本人手写签名,表格第2页由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和认定机构填写;③照片应为小2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底版4张,两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办理申请人员体检表,另一张办理教师资格证书;④已取得或撤销过教师资格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在表格第2页最后“备注”栏内注明;
⑻《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网络报名号报名时自动生成。
申请材料中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必须与身份证一致(如不一致的,需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表中内容填写不全、不真实、不规范和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七、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以下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⑴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人;⑵已离开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超过5年的师范类毕业申请人;⑶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科毕业后又取得非师范类本科学历的申请人;⑷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师范类专科毕业后又取得师范类本科学历的申请人;⑸全日制普通院校按小学教师培养的申请人;⑹师范教育类毕业申请人本、专科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不一致的申请人。以上人员均应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2.测试申请时间与办法:测试申请时间与提供申请材料时间同步。由申请人根据要求自主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申请测试的年级、科目必须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种类、拟任教学科目一致。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而未申报者,不得认定教师资格。
3.测试时间与地点:测试时间为5月5日(星期日),测试地点待定。请于4月下旬到淮安市教育局网站上(http://jyj.huaian.gov.cn/)查看。被测试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于当日早晨7:20前到达测试地点抽签,确定测试顺序,过时不候。
4.测试方式:采取备课、上课、面试的方式进行。
5.测试内容: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基本教育素质。备课、上课内容由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根据申请人申报的年级与学科确定。面试采用问答形式,由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根据被测试人上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进行提问,被测试人当场回答。
6.测试办法:被测试人员带自己申请测试年级学科的同一册教材4本(其中1本由被测人员自己使用,另外3本由评委使用)和身份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和测试内容,然后进行备课。备课时间为1小时,上课10分钟,面试5分钟。采取封闭式管理,测试时只准带教材,不准带其他参考资料,独立完成。专家审查委员会评议组成员根据被测试人的备课、上课、面试情况和评分标准独立打分。
7.测试结果:上课、面试两部分均合格者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合格证明,并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uaian.gov.cn/)及时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八、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材料时间:2013年5月上旬。
九、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依法认定时间:2013年5月中旬。
十、认定结果公布与证书发放时间: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6月10日前通过相关渠道公布认定结果。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可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uaian.gov.cn/)“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询。资格证书拟于6月中旬发放(具体发放时间以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或报纸上公布日期为准),申请人凭身份证(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到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取。
十一、政策咨询: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和信息将陆续在淮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uaian.gov.cn/)“资格认定”栏目发布,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及时查询;咨询电话:淮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17-83662485。
淮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附件2:
关于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相关说明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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