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国际处:
国家汉办于近日发布了《关于补充招募2013年赴泰国、菲律宾、尼泊尔、柬埔寨、印尼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函》(汉办[2013]60号)。受国家汉办委托,我厅将在全省招募30名赴菲律宾汉语教师志愿者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
1.招募对象
在读研究生、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具有教学经验、掌握赴任国语言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请有关院校面向全校发布招募通知,不限专业。
2.招募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 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较好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以上水平,或熟练掌握赴任国语言;
(5)年龄在22岁至50岁之间。
3.招募程序
(1)志愿者候选人须登陆志愿者在线报名系统(http://zhiyuanzhe.chinese.cn),注册新用户,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并生成PDF版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
(2)请于3月10日前将志愿者候选人推荐名单(电子版,由推荐学校统一汇总)、候选人填写的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PDF版,文件名请命名为候选人姓名)及《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盖章纸质版)报至我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选拔考试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其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岗位需求和候选人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选拔考试时间拟定于3月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
1. 培训方式为全日制;
2. 培训时间为4月,共300学时;
3.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4.培训考核及定岗。
(1)平时成绩:培训期间由培训单位对学员平时表现及教学实践等进行考核,并计算平时成绩;
(2)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前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结业考试(笔试),时间拟定于4月下旬;
(3)定岗:国家汉办根据外方最终岗位需求、学员培训平时表现、结业考试成绩最终确定志愿者人选。
四、派出
1.派出时间为5月至11月;
2.任期1-3年。
五、待遇
每人每月8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住宿、医疗保险以及派出相关费用。
六、管理措施
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请各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为志愿者提供相关优惠政策。
联系人:桂俐 孙祖兴
电话:0531-81916580 81916578
邮箱:jessiegl@126.com;guili@sdedu.gov.cn
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山东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邮编250011。
附件:2013年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才推荐名单http://jyw.qau.edu.cn/News/11201322581454.html
山东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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