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盖章):民族学院 编写日期:2013年1月18日 | ||||||
岗位名称 | 文秘工作岗 | 工作部门 | 民族学院 |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专技岗 | 岗位等级 | |||
岗位职责任务 | 1.承担民族学院办公室日常工作。 | |||||
2.具体负责民族学院的公文起草工作。 | ||||||
3.参与本部门对外业务联络工作。 | ||||||
4.参与民族学重点学科的相关建设工作。 | ||||||
5.做好本部门的上传下达工作。 | ||||||
6.承担本部门的信息员和档案员工作。 | ||||||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
岗位聘用条件 |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廉洁奉公。 | |||||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日常事务。 | ||||||
3.本科及以上民族学、社会学、民俗学专业或中文类专业毕业,年龄一般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 | ||||||
备注: | ||||||
1.“岗位职责任务”是指在工作中所负责的范围和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工作职责直接相关的独立的具体的工作活动。 | ||||||
2.“岗位聘用条件”指担任该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思想素养、知识能力、经历、业绩、适应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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