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盖章): 计划财务处 编写日期:2013年1月18日 | ||||||
岗位名称 | 招投标工作岗 | 工作部门 | 计划财务处 | |||
岗位代码 | 岗位类别 | 专技岗 | 岗位等级 | |||
岗位职责任务 | 1.遵照《丽水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具体经办工程、货物、服务的采购。 | |||||
2.完成经办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包括谈判、询价)的制作,信息的发布,开标、评标组织,拟订合同,材料归档等工作。 | ||||||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 ||||||
岗位 | ||||||
聘用 |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廉洁奉公。 | |||||
条件 | 2.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日常事务 | |||||
3.熟知采购、招投标的法律法规,熟悉招投标工作流程。 | ||||||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工程类(土建、机电)或经济管理类(会计、统计、经济)专业毕业。 | ||||||
5.有招标代理、政府采购从业经历者优先。 | ||||||
备注: | ||||||
1.“岗位职责任务”是指在工作中所负责的范围和所承担的相应责任及工作职责直接相关的独立的具体的工作活动。 | ||||||
2.“岗位聘用条件”指担任该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思想素养、知识能力、经历、业绩、适应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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