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区乡镇站所队伍,解决部分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中心人员严重不足,根据2012年6月28日编委会精神,决定使用20名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全额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乡镇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至199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1996年前(含1996年)入学符合统招统分政策且高考时为永定区户籍的学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3月31日至199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限永定区户籍报考;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招聘原则
1.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3.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的原则。
三、公开招聘岗位
永定区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20名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从2013年2月份起启动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并统一在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公告时间:2月20日—2月28日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携带资料: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免冠相片4张。
报名时间:3月1日至3月10日上午8:30——下午6:00(双休日照常上班)。
报名地点: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治大院东楼1202室)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具体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并确认。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3月13日—3月14日在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以百分制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①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主要测试财会基础知识)。分值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80分,专业基础知识20分。
②笔试时间:3月1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③笔试成绩的公示:笔试成绩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④查分:自成绩公示日起3日内参考人可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具体程序为参考人在纪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由相关工作人员启封查看试卷的核分对错,但不得查看试卷的判卷对错。
2.面试
按照招聘职数1∶2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期满后适时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为100分,具体由区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3.综合成绩排序。
按笔试成绩折合60%、面试成绩折合40%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六)公示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体检
由区人社局会同纪监部门统一组织到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若有不合格者,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如有考核不合格的,再从同类参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综合后的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聘用人选,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
异议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区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的,原使用的差额、自收自支编制由编办收回。
五、招聘纪律
(一)全过程必须公开透明,操作规范,严禁暗箱作业;
(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三)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禁任人唯亲;
(四)凡发现在招聘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律由纪律检查机关严肃查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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