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03]35号文件)及《关于2013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安排的通知》(玉教人[201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13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易门县户籍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以及未参加过教育教学实习或实习类别不符合要求(指实习的学段、学科与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不一致、实习单位及时长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二、测评报名
时间:2013年3月4日至3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易门县教育局人事师训股。
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合格证。
三、组织测评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按照《云南省关于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规定执行,即: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每人180元。报名时交付。
2、申报测试科目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报名后请留意易门县教育信息网站(www.ymedu.gov.cn)的通知公告,并保证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4、测评成绩将于测评工作全部结束的五个工作日内,在县教育网站上公布,测评人员带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成绩单。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成绩两年内有效。
6、符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详见后期的通知公告。
易门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