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坐落于浙江省海宁市区。创办于1979年,是一所培养高级应用性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全日制公办职业技术学校,占地面积200余亩,学生2800多人。学校通过国家ISO9001:2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构建质量监管的管理体系。学校实施“三名”(名专业、名教师、名学生)工程建设,形成了机械加工、光电、旅游、综艺4个专业群,开设烹饪、数控技术、电气设备自动化、太阳能利用、学前教育等骨干专业,其中机电技术应用、太阳能利用为浙江省示范专业和实训基地,烹饪、数控加工、太阳能利用专业为浙江省品牌专业;学校实施师资队伍培养规划,8人次获得省级荣誉,拥有市级以上名优教师17人;学校重视文化建设,以“厚德精技”为校训,形成“励志教育”、“职业活动导向教学”和“仿真企业班级管理”三大文化,将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学生关键能力和职业核心能力培养。曾获得国家技能大赛金牌1块,省技能大赛金牌1块,银牌1块。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就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3月9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第1教学楼0305教室。
二、招聘计划
事业编制教师6名(详见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专业、学历要求;
(三)年龄18—35周岁(1977年3月9日至1995年3月9日出生);
(四)户籍不限。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推荐材料或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招聘单位摊位处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一式1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1张。
(二)考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内容为岗位理论基础知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形式为回答问题;
3.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行岗位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成绩40%计算确定。
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成绩在海宁市人才网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等,以专业技能操作成绩高的排位靠前优先,技能操作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优先)。
(四)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为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自明确为聘用对象后,在明确聘用对象之日起15天内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573-87087177
监督电话:0573-87226129
附件:海宁市高级技工学校2013年3月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计划表
海宁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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