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位简介
温州医学院是浙江省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位于温州市。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35工作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见附件1。
(一)招聘对象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和取得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在2013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同期完成学业并取得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有5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且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第一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仅限于应聘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网络中心专技岗位)。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2、上述招聘对象第二类年龄要求为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英语等级要求为大学英语六级(2006年及以后成绩为425分及以上,留学回国人员以雅思平均6.5分或新托福90分及以上等同);其他两类年龄放宽至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英语等级放宽至大学英语四级。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3年3月11日上午11时。
全部岗位的报名均在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进行。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平台:http://zhaopin.wzmc.edu.cn/zpsys/。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报名平台同步进行。
全部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招聘条件对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部分紧缺专业技术岗位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该比例要求,但招聘单位因工作岗位急需情况需要按实际报名人数继续组织考试的,经研究并商相关部门后,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性公告。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将于2013年3月中旬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有关安排,并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预计于3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笔试科目为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按招聘岗位分别命题。考试时间约2小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就读学校政审意见原件和身份证、所有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以通知为准。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个别岗位涉及英语口语、临床操作等。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需要递补的相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温州医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zmc.edu.cn/)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温州医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7-86689737 王老师,张老师
温州医学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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