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更好地为学校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2013年昆明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人员42名。具体如下:
一、学校简介
昆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原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原昆明大学合并的基础上整合昆明市优质教育资源组建而成,是目前云南省学科门类最齐全的本科院校。
学校位于四季如春、风光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昆明市区、国家级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校园占地2300多亩,规划建筑面积60多万平米,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备现代。学校固定资产总值18亿多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1亿多元;藏书170多万册。
学校现有40个本科专业,21个特色专科专业,覆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学科门类。现有19个院(系):经济学院、社会管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信息技术学院、自动控制与机械工程学院、城乡建设与工程管理学院、农学院、医学院、旅游学院和数学系、物理科学与技术系、化学科学与技术系、生命科学与技术系和继续教育学院;1个公共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面向全国2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17000多人。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突出教学中心地位。以“教学质量工程”建设为抓手,深化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按照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要求,以“思想品德优,理论基础实,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为基本规格,着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上手快、后劲足、能创新”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前获得批准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达到95项,总数名列省内同类院校第一。毕业生就业率高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预征工作先进集体,被省教育厅评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大学生创业先进集体、云南省“三生教育”示范学校。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内培”、“外引”,着力加强队伍建设。现有在职教职工1700多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多人;博士和在读博士130多人,硕士和在读硕士500多人;教授及其它正高职称人员85人,副高400多人。有省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名师工作室5个,省级教学名师10人,以及一批国家级、省市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
学校坚持科研兴校,以高级别项目和应用研究为重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协同推进,着力提高科学研究的质量和水平。目前获得批准立项资助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总数在较短时间内跃居省内同类院校前列。93篇论文被SCI、EI、ISTP收录,451篇论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滇池(湖泊)流域生态文化研究基地成为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昆明学院学报》和《旅游研究》的办刊水平不断提高,学报先后荣获云南省优秀期刊奖、全国高校科技期刊优秀编辑质量奖和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奖。
学校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为己任,立足昆明、研究昆明、服务昆明,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服务和贡献开辟自身发展的新空间。积极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增设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与相关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人才。先后成立了“昆明科学发展研究院”、“昆明滇池(湖泊)污染防治合作研究中心”、“滇池泛亚合作战略研究院”、“昆明市物联网及泛在工程技术中心”4个高层次研究平台和一批院(系)所结合的研究机构,并在相关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滇池(湖泊)流域生态修复与生态文化研究平台获中央财政及滇池治理基金会上千万元的专项支持。积极承办“昆明科学发展高层论坛”,举办“昆明讲坛”、“学思讲坛”等4个学术讲坛。积极推进校地合作、校企合作、校际合作。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快速提升。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校际交流合作,探索推进国际化进程。先后与美国、英国、日本、泰国、芬兰、新加坡、马来西亚等20多个国家的大学和南京大学等国内高校开展交流,在若干领域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互派交流师生。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被云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云南省文明单位”,被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命名为“省级文明学校”,被昆明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学校聘请中国科学院院士、中科院副院长、著名生物学家张亚平博士为昆明学院名誉院长。
学校紧紧围绕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和战略主题,按照“超常规、跨越式、追赶型”发展思路加快建设和发展,抢抓机遇,科学谋划,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质量,积极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提升学校综合竞争力和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建设全国同类高校领先、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应用型大学而努力。
二、招聘计划
序号 | 单位 | 岗位类型 | 需求专业 | 学历或职称要求 | 需求人数 |
1 | 经济学院 | 教学、科研 | 会计学 | 博士或正高 | 1 |
教学、科研 | 财务管理 | 博士或正高 | 1 | ||
教学、科研 | 应用经济学 | 博士或正高 | 1 | ||
2 | 社会管理学院 | 教学、科研 | 人力资源管理 | 博士或正高 | 1 |
3 | 教师教育学院 | 教学、科研 | 教育学、心理学 | 博士或正高 | 2 |
教学、科研 | 学前教育、特殊教育 | 博士或正高 | 2 | ||
4 | 体育学院 | 教学、科研 | 体育教育 | 博士或正高 | 2 |
5 | 人文学院 | 教学、科研 | 新闻传播学 | 博士或正高 | 1 |
6 | 外国语学院 | 教学、科研 | 英语 | 博士或正高 | 2 |
7 | 音乐学院 | 教学、科研 | 音乐学 | 博士或正高 | 2 |
8 |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 教学、科研 | 艺术设计 | 博士或正高 | 1 |
教学、科研 | 美术学 | 博士或正高 | 1 | ||
9 | 信息技术学院 | 教学、科研 | 软件工程 | 博士或正高 | 1 |
教学、科研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博士或正高 | 2 | ||
10 | 自动控制与机械工程学院 | 教学、科研 | 机械工程 | 博士或正高 | 2 |
教学、科研 | 交通运输 | 博士或正高 | 2 | ||
11 | 城乡建设与工程管理学院 | 教学、科研 | 水利水电工程 | 博士或正高 | 2 |
教学、科研 | 土木工程 | 博士或正高 | 2 | ||
教学、科研 | 建筑学 | 博士或正高 | 1 | ||
12 | 医学院 | 教学、科研 | 人体解剖学 | 博士或正高 | 1 |
教学、科研 | 病理学 | 博士或正高 | 1 | ||
教学、科研 | 医学检验 | 博士或正高 | 1 | ||
教学、科研 | 康复治疗学 | 博士或正高 | 1 | ||
13 | 旅游学院 | 教学、科研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博士或正高 | 1 |
教学、科研 | 旅游管理 | 博士或正高 | 1 | ||
14 | 数学系 | 教学、科研 | 基础数学(代数、几何) | 博士或正高 | 1 |
教学、科研 | 应用数学(微分方程、数理统计) | 博士或正高 | 2 | ||
15 | 物理科学与技术系 | 教学、科研 | 教育技术学 | 博士或正高 | 1 |
16 | 化学科学与技术系 | 教学、科研 | 化学工程或工艺 | 博士或正高 | 1 |
17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 教学、科研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博士或正高 | 2 |
合计 | 42 |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愿意长期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做贡献。
3、符合岗位要求,能胜任教学、科研及其他专业技术工作。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具有正高职称者男性年龄在50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岁以下。
四、招聘时间及方法
1、招聘时间:2013年3月—12月。
2、应聘方法:博士、正高人员直接与学校联系应聘。
五、考核和聘用
学校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及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经考核,学校研究同意聘用后,人事处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六、待遇
(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特殊人才待遇由学校与引进人员协议商定。
(二)年度计划内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和正高人员一经聘用并签订《昆明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后,可享受以下待遇:
1、正高待遇:学校给予22万元人民币引进费(其中,住房补贴和安家费17万元人民币,以项目形式申报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人民币);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配备电脑一台;优先聘任到教学、科研等重要岗位;在科研、出版、参加学术活动等方面给予支持。(引进人员需在本校工作8年,不满年限的按引进费总额每年平均数退还。)
2、博士待遇:
①应届毕业的博士:学校给予17万元人民币引进费(其中,住房补贴和安家费12万元人民币,以项目形式申报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人民币);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配备电脑一台;优先聘任到教学、科研等重要岗位;在科研、出版、参加学术活动等方面给予支持。(引进人员需在本校工作8年,不满年限的按引进费总额每年平均数退还。)
②取得博士学位后工作两年以上的:学校给予19万元人民币引进费(其中,住房补贴和安家费14万元人民币,以项目形式申报科研启动经费5万元人民币);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配备电脑一台;优先聘任到教学、科研等重要岗位;在科研、出版、参加学术活动等方面给予支持。(引进人员需在本校工作8年,不满年限的按引进费总额每年平均数退还。)
③按照《昆明市引进人才实施细则》(昆办通[2009]19号)的规定,给予生活补贴和租房补助。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871—65098059;邮箱:zhf2968@163.com
李老师;电话:0871—65098057;邮箱:ynkmLgp@163.com
联系地点: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新路2号,昆明学院办公楼316、3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