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有关事项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我县2013年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将于2013年2月28日进行,现将测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及地点
2013年3月25日下午15:00,申请测评人员在江川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到,听取测评要求,抽取测评顺序号。
测评时间:2013年3月28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分组情况、测评地点、具体时间与方式、注意事项等情况,3月25日报到开会时公布。
二、测评内容及要求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主要从课堂教学(授课)和课后说课两个方面进行测评。满分为100分,其中课堂教学综合考核占60分,课后说课占40分。测评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课堂教学:无学生参与,课题根据所申报类别及学科的现行教材内容范围内自行选取,时间20分钟;
课后说课及面试:先说课,说课后回答专家所提出的问题,时间10分钟。
2、测评对象在测评开始前向现场测评专家交验身份证(身份证遗失者,需要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户口证明原件);
3、初中数学、地理、计算机学科可使用多媒体课件,其它学科为常规教学。
4、测评人员需要的教材、教学参考用书自备。
请申请测评对象按时参加测评。
江川县教育局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