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是2006年在校(昆明)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上面的张印是“云南省财政厅”。毕业后在好多处地州打工,因为当时听同学说哪里发的证必须到哪里年检,由于交通不方便,就没有去年检,现在我已回户籍地,并定居在此,请问老师我的资格证是否作废?能有其他方法补救吗?谢谢。
回复:你好,已经作废了,具体你可联系发证部门(云南省财政厅)了解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