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前身,贵阳幼儿师范学校创建于1984年,面向全省招生,具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独特的办学优势。贵阳幼师始终立足贵阳,服务全省,辐射全国,学校坚持德育为先、立德树人,始终致力于两代师表一起抓;具有一流的师资,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钻研学术,成果显著;学校具有宽厚的专业优势,在加强学前教育专业建设的同时,拓展学前英语教育、学前音乐教育、学前舞蹈教育、学前美术教育、婴幼教养等专业方向;学校始终注重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示范意识,以立足贵阳,服务全省为己任,致力幼儿师资培养、培训,学校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7%以上,每年均承接和自办省市园长、骨干教师,国家农村幼儿园转岗教师培训班,对促进全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在发展的过程中始终得到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贵州省教育厅的关心和大力支持,2012年11月20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黔府函【2012】29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批复》),同意在贵阳幼儿师范学校的基础上建立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贵州省培养大专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2013年秋季正式开始招生。按《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职(专科)院校试行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需求,以学生兴趣、特长为取向,通过多元考核,综合评价,择优自主选拔(以下简称自主招生)具有学科兴趣和特长基础以及创新潜质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一、实施方案
1.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
1)取得《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2013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2)报考我校学前教育和早期教育的考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女生身高在155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没有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具有艺术特长考生优先录取;
3)报考我校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的考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没有纹身,四肢健全,能完成体育、舞蹈、琴法、声乐绘画等艺体课程的学习,具有艺术特长考生优先录取;
2.学校考核与合格资格确定
1)初审: 学校自主招生考核小组根据申请者报考我校志愿和条件进行初审。
2)面试:初审合格者须参加由我校进行的面试,:
面试要求: 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面部没有明显疤痕,身体没有纹身,四肢健全,具有某种艺术特长;
面试内容:对考生语言、形体、舞蹈、唱歌、美术等方面进行考察。
3)学校根据考核和面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合格考生。
3.录取要求
按《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高职(专科)院校试行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将录取名单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备案,考生将不再参加高考。
二、报考方式
1. 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2013年3月22日至4月15日通过报名热线报名(0851-5813226),并在报名截止前(以邮戳为准)寄送报名材料,包括:2013年自主选拔申请表(可通过贵阳幼师网站下载打印。网址:www.gyys.cn)、自荐报告(限1500字,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人特长及取得的成果,对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的认识、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以及获奖证书或证明等复印件。地址:贵阳市云岩区忠烈街5号贵阳幼儿师范学校招生就业办 邮编:550001
2.考核和面试
2013年4月20日,进行考核和面试。4月28日将录取名单报省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公示。5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他未尽事宜,以我校网上通知为准。
三、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学校成立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自主招生方案、测试方案、合格资格名单等;下设自主招生工作组和考核专家组,负责实施招生工作,保证整个招生工作遵循“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进行,做到“标准刚性、程序规范、办法公开、过程监控、结果公示”。
2.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4.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由贵阳幼儿师范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5813226, 传真:0851-5813226
贵阳幼儿师范学校
201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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