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临沧市市级党政机关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临组发〔2010〕111号)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我局将公开招考办公室主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在市住建局机关、各县(区)住建局及市、县(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组织部中符合条件和资格的人员中进行。
二、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及《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竞争职位的有关要求,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
具备履行职责所应有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基本知识,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综合素质优。
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须的行政管理业务知识,认真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团结干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创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依法办事。克己奉公,秉公尽责,艰苦奋斗,遵守各项廉洁自律规定。
3.工作能力强。
有胜任岗位工作所必须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公共服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有扎实的文字功底。
(二)任职资格
1.应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
现任主任科员,或任副科级职务满一年以上。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
发布通知,进行宣传动员。
(二)个人报名(4月1日至4月15日)
符合条件资格的人员到市住建局办公室自愿报名,按要求填报《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下列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联系人:鲁珊。电话:2167513。
(三)资格审查(4月15日至4月18日)
市住建局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者开展资格审查,并提出参与笔试人员名单报局党组会议审定。符合条件人员达3人以上方可开展竞争上岗。
(四)笔试(4月18日至5月4日)
笔试总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知识。重点考察掌握党的十八大精神、市委三届四全会主要精神的情况;掌握所报职位相关工作业务的情况。
(五)竞职陈述(5月5日)
竞职陈述总分100分。设立评委组,评委组由市住建局领导及有关人员7人组成,并实行回避制度。召开干部职工会议,由竞争者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对近年工作实绩、未来工作思路及自身的优势进行陈述。竞职陈述后,根据办公室主任职位的要求,提问2-3个问题。
(六)民主推荐(5月5日)
民主推荐总分100分。在竞职陈述结束之后进行民主推荐。由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推荐人数的80%以上。民主推荐分A、B、C三类票,其中:A票为部门领导,权重占30%;B票为处级非领导职务干部、机关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权重占20%;C票为其他干部职工,权重占50%。
竞职陈述和民主推荐分值按《竞争上岗竞职陈述和民主推荐计分表》计算。
(七)公布成绩(5月5日)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即笔试成绩(按综合权重35%计入总分)与竞职陈述(按综合权重35%计入总分)和民主推荐总分(按综合权重30%计入总分)之和,计算竞争者综合成绩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布。
(八)组织考察(5月6日至5月15日)
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竞争职位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开展考察工作。
(九)体检(5月16日至5月20日)
经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考核合格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考察对象进行身体检查。
(十)讨论决定(5月21日至5月30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根据竞争者的笔试、竞职陈述、民主推荐的结果和考察情况,召开会议集体讨论拟任人选,形成对干部任用的初步方案,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再次召开会议正式决定干部的任免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四、纪律与要求
竞争上岗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及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进行,市第四纪工委对竞争上岗工作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