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博士学历、正高职称不受专业限制,随时到学院面谈。
6、身体健康。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2013年5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网络报名,填写《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3年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二),电子邮箱(qnsyrsc@126.com),由学院人事处初审。
(2)初审合格的人员于2013年5月17日下午2∶30,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现场报名。
(3)博士不参加面试,需邮寄简历后与学院约定面谈时间。
2、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2)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学士和硕士学位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4)现就职单位或现就读学校对应聘者拟写的现实表现材料(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学校招生就业部门公章)。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学院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相关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网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核
1、时间:2013年5月18日。
2、地点: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3、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师教学技能(试教);试教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考核按100分制进行打分。
4、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在州纪委、州人才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编委办的指导下分小组进行,组长、副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学院纪委、组织人事、教务、科研、相关系部领导、学科专家组成。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列入考察,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安排在考核后立即进行。
(五)考察
对通过考核以及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及各系部对其应聘资格、条件、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由各系对每位考察对象写出1000字左右的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4、有关政策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人员。
5、截止2013年8月23日未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若出现考察不合格,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结果,由学院人事处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进入公示环节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人事处(邮编:558000)
(2)联系电话:0854—8737025、0854-8737058
(3)联系人:刘荣鹏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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