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县属各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级各类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业务。
二、社会认定人员在户口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报名,并由中心学校协同办理相关业务。
三、认定范围:中等师范学校应届毕业生、高等学院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及小学任教的,取得相应学历,具备条件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四、申请人员需提供的材料:⑴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⑵ 身份证及其复印件;⑶ 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业成绩证明;⑷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复印件;⑸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社会人员由所在单位或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填写、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填写并加盖公章;⑹ 对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非师范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件;⑺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体验合格证件;⑻ 申请者提交一寸免冠彩色正面近照1张。
五、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交教育局人事股审核验收,复印件统一用16K纸,限单项单面单页复印。
六、原已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现因岗位变动取得合格学历需要从新办理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交表时将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交回教育局人事股。
七、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起至5月25日止(网址:http:www.jszg.edu.cn)。现场认定时间(地点:县教育局五楼,认定人:胡宝艳):2013年4月30日起至5月31日止。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休息。
八、非师范类社会认定人员面试时间:2013年6月1日至6月15日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现场认定由申报人自己直接办理,认定时申报者交验上述要求的完整纸质材料一份。
十、6月1日至6月30日信息上报、认定和证书打印
十一、7月1日至7月10日认定数据核对、错误修改
云龙县教育局
201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