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和省里统一安排,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srls.gov.cn)。
(二)舟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zsrsks.gov.cn)。
其中,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要求舟山户籍的以2013年4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详见招聘计划);
(二)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3年4月2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4月23日16:00。
网址:舟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zsrsks.gov.cn)。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3年4月16日-4月24日,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4月23日16: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4月23日16:00以后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3年4月16日9:00-4月25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办理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开通网上银行),报名费每人80元。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人员在2013年5月15日-5月17日上网(www.zsrsk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由省里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3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 《综合基础知识》;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户籍不限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初步定于6月上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网上通知。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列入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3年 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对报考职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报考专业参考目录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已在招聘计划表上列出。
(四)招聘公告发布后7日内,报考人员对于认为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专业名称范围的,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要求,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决定是否增补进入专业名称范围;需要增补的,进行补充公告。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1566、2281565、2281571,监督电话:0580-2281547。
附件:1. 2013年上半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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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研专业设置目录》来源于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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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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