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永泰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2013年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2013年度我县向社会公开招考卫生紧缺专业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永泰县2013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且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年龄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取得助理级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到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范围、对象
1、县直医疗单位: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预防医学专业等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乡镇卫生院(含县精神病院、樟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医学检验、预防医学、护理专业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四、招聘办法
通过面试和考核或特殊考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2013年4月17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永泰县卫生局办公室。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联系电话:24832327)。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只能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毕业证等相关证件,但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到证(往届生)、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取得助理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也要提供审核;以及学历电子论证材料、近期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电话报名的应聘人员至少在面试前提前一天提供以上相关材料供审核,否则视为弃权。
5、其他事项: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提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