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红旗区政府批准,新乡市新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现面向市区招录治安巡防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计划招录15人,主要从事治安防范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尚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
(三)具有市区常住户口;
(四)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男性(1983年4月10日至1995年4月10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高中以上学历;
(六)公安专科学校毕业、退伍复员军人、有保安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七)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2013年4月16日;
(二)报名地点:
1、新乡市新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京珠高速小店东出口宜兰宾馆向南100米新运物流园综合业务中心507室) 联系人:赵 攀 15937376063
2、新乡市公安局洪门分局交通巡防大队(新中大道与新延路交叉口向西50米洪门镇政府院内南楼) 联系人:陈建磊 18637313234
(三)提交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考录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合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五)如报名人数较多,由新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组织进行初审,综合确定考试人员。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
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而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根据面试情况,综合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根据体检结果,由新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组织进行政审。
六、培训录用与工资待遇
政审合格者,由市公安局洪门分局组织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市公安局洪门分局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考试的,不予录用。被录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新乡市新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新乡市公安局洪门分局
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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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防队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新乡市公安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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