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湖北省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的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7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0名,涉及12个专业,具体岗位如下:
1、县电视台6名:其中播音员2名(男、女各1名),新闻记者、编辑2名,影视制作1名,广播电视工程技术1名。
2、县城市管理执法局1名:文秘1名。
3、县公路局4名:其中路桥工程技术2名,会计1名,文秘1名。
4、县文化馆1名:音乐、舞蹈教练1名。
5、县网络信息管理办公室4名:其中新闻记者、编辑2名,平面设计1名,网页设计制作1名。
6、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局2名: 其中工程造价审计1名,会计1名。
7、县统计信息中心2名:其中统计1名,文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符合本次招聘的年龄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等详情见《2013年通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附后)。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7日至5月7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
县公务员局教育考试中心(通城县隽水大道327号)。
(三)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计划生育证明,综合治理证明,近期免冠同版1寸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报名。
2、委托他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代报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
3、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复印件。
4、有关事项说明
①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交纳报名费100元。
②《报名登记表》可在中国通城网(www.zgtc.gov.cn)下载,也可现场领取。
③报考人员只能选定一个岗位报考。
④报考人员需使用新身份证,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⑤参加笔试人员请于笔试前3天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⑥考生食宿、交通费自理。
⑦每个岗位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报考结束后,如有比例小于3:1的,由本次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岗位调剂或是否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计划的,退还考生报名费。
5、资格审查
初审: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相关岗位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进入笔试。
复审:笔试结束后,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在资格复审中,如有违纪取消资格或者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组织面试。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免笔试,只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2、考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初定于2013年5月1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中国通城网予以通知。
笔试卷面分数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前者占40%,后者占60%。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知识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其它有关事项按准考证说明实行。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成绩在中国通城网予以公布。
面试:初定于201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中国通城网予以通知。
面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过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通城网公布。
笔试、面试结束后,总分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拟录用者首先为属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其次为学历高者。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依据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未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等。
在考察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察工作人员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取消聘用资格,不实行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一)公示
公开招聘过程中,考试成绩和考察录用结果一律实行公示,公示期分别为七天。公示期满后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凡在拟聘用公示期内被反映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调查核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实行递补。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学历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不予承认的;
3、考试舞弊、工作经历造假及其它弄虚作假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录用
经以上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考务咨询电话:0715—4338863
监督举报电话:0715—4322551
通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通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城县公务员局 通城县监察局
201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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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通城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来源于咸宁市公务员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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