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起源于1881年英国基督教会创办的培真书院,学校几经变迁,1978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潍坊教育学院,开始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教育,1998年经批准成为山东省首批举办高职教育的院校之一,2010年经省政府批准转制改建为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是潍坊市各高职院校中举办专科层次高等教育时间最长的学校。先后被表彰为全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先进集体、科教兴潍先进单位、山东省精神文明单位、潍坊市花园式单位等,为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为满足学院发展需要,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请潍坊市人社局同意,现自主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派遣期内是指2011、2012、2013年毕业的学生。
(五)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见“附件1”。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4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报名、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4月26日17:00。
网上报名人员请将个人简历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发至邮箱:zzrsc6332@163.com。邮件题目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和专业”。简历中须注明毕业时间、毕业学校、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及本科阶段的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等;联系方式要准确无误。所填写的内容要真实可靠,若由本人填写与事实不符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现场报名地点: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图书综合楼610房间)
联系电话:0536-327633218866185008
联 系 人:袁老师
2.现场确认。
报名后,须经现场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方可有效。
确认时间: 5月6日~5月7日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下载打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和《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内容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2)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审查。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经现场确认不得更改。高学历毕业生如果符合低学历岗位专业等条件可以报考低学历岗位。每个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4)报考人员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报名及确认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5)确认地点: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术报告厅。
3.资格审查。
在市纪委和市人社局指导下,学院成立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将于5月8日在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http://rsc.wfec.cn)上公布。
(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