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临床检验中心工作需要,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通过人才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专业岗位的人员。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方式
市临检中心采取委托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办理人才派遣的方式进行聘用。招聘考试为面试,由市临检中心配合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组成人才招聘评审组,按相关规定分别进行出题、面试、审定等具体工作。
二、聘用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从事物流工作人员,总人数3人。
三、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素养,热爱卫生事业,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2012年9月30日);身体健康,具有相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户口不限;
5、有摩托车、汽车驾照及从业经验者优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日-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除周六、周日)。2、报名地点:洛阳市人才中心(黄河路原人事代理大厅三楼303房间)。
3、报考者需提交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2)1寸照片2张;
(3)工作经历证明或参加国家、省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个人简历2份(可附个人文字作品);
(5)摩托车或汽车驾照原件和2份复印件。
4、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报名者须填写《洛阳市人才派遣报名表》。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综合审定与聘用
体检合格、综合审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洛阳市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洛阳市临床检验中心和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人才派遣协议,并按相关规定和聘用人员签订《洛阳市人才派遣员工合同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2年劳动合同。
八、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为2000-2500元并交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女工生育)。
联系电话:6311951813014780393
洛阳市人事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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