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促进长沙政协工作科学发展。经研究,面向全省公开选调4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平公正、竞争择优、依法依规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选调职位
文秘人员2名,文字编辑、网络管理人员1名,行政会计1名。
三、选调范围
在全省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中选调。
四、资格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综合素质高。有较强的选调岗位实际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和包容精神,身心健康、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具有报考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报考会计岗位的人员必须是财务管理、财政学、审计学、会计学及相关专业毕业。并持有《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四)年龄在30岁以下(1983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可以放宽到32岁(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注册会计师职称会计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放宽到35岁(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到行政处分还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况。
五、选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