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是金华市财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地救助基金的有关政策,并对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等。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文化素质好,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2. 招聘岗位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招聘范围及其它条件 |
基金管理 | 1 | 本科及以上 | 法学 | 1、户籍金华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和全国范围内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3.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5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在金华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2楼)报名。
2.报名时携带户口本、身份证、资格证书、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40元/人。
三、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2013年5月18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可在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上查询。
四、体检、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在拟聘用通知书下发前完成,通知书下发后一律不再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聘用的有关手续。
1.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2.考核: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联系电话:0579-82468837。
金华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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