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湄潭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91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单位及学科岗位
此次共招聘教师9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立足县情,合理配置师资;
(三)实行定学校定学科报考,不进行择岗。
三、公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5年5月2日以前出生,中专及同等学历毕业生可在16周岁以上,即1997年5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2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高中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为报考学科岗位相应专业。其中,报考湄潭县职业高级中学的汽车运用与维修、茶叶生产与加工、旅游服务与管理、电子与信息技术实习指导教师的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报考学科岗位相应专业,暂不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六)报考初中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为报考学科岗位相应专业。
(七)报考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师、职高)相应学历,幼师或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或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教师资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语言交往能力,具备胜任幼儿日常教学及承担幼儿工作的身心素质。
(八)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且具备教师资格;热爱特殊教育事业,有服务于特殊教育的思想意识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能力,了解掌握特殊教育新课程理念,熟悉个别化教育的组织实施操作方法;熟悉聋人手语,能与聋哑人正常沟通交流。
(九)外县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且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十)本县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聘用:
1、受过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在2013年7月31日以前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籍档案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二)户籍不限。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基本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和湄潭教育网,就招聘类别、招聘学科、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日—5月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遵义师范学院春晖园(教学楼与图书馆之间)。
3、报名要求
按具体招聘岗位报名(见附件1)。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验证后交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证明材料”报名,验证后交复印件)、湄潭县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在网上下载且必须按此表下端的特别提示打印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粘贴到报名表上)、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贴到报名表上)。
报名时按照省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交报考费100元。
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如出现某个学科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予以取消或按比例调减。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学科岗位被取消后,由报考该学科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办研究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考生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县招考办有关招考的信息将通过短信方式发布给考生。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报考职业高级中学音乐、信息技术、舞蹈、学前教育、汽车运用与维修、茶叶生产与加工、旅游服务与管理、电子与信息技术学科岗位,幼儿园学科岗位和特殊教育学科岗位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核。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面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
成绩计算公式为:
报考职业高级中学音乐、信息技术、舞蹈、学前教育、汽车运用与维修、茶叶生产与加工、旅游服务与管理、电子与信息技术学科岗位,幼儿园学科岗位和特殊教育学科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3年5月5日 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13年5月12日 上午9:00开始。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3年5月4日(下午15:00—18:00)持报名号、收据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3、考试内容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内容占70%。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招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湄潭县职业高级中学的音乐学科岗位主要测试乐理知识、音乐鉴赏常识等专业知识;美术学科岗位主要测试美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的基本理论等专业知识;舞蹈学科岗位主要测试基础乐理、舞蹈的基本知识;信息技术学科岗位主要测试计算机网络知识、操作系统、数据库、JAVA编程、办公自动化等专业知识;汽车运用与维修实习指导教师学科岗位主要测试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底盘构造与维修、汽车电子电工、汽车市场营销学、汽车运用学等专业知识;茶叶生产与加工实习指导教师学科岗位主要测试茶树育种学、茶叶加工、茶叶审评、茶文化等专业知识;电子与信息技术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主要测试电工基础及电工技能、电子产品的组装工艺、数字电子技术、模拟电子技术等专业知识;旅游服务与管理实习指导教师学科岗位主要测试旅游政策与法规、旅游心理学、旅游及酒店管理概论、礼貌礼节、前厅与客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知识。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总额和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形式
①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
说课学科岗位: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物理、高中化学、高中生物、高中历史、高中政治、高中地理、高中英语、高中通用技术、高中化学实验、高中生物实验、高中物理实验、职高心理健康和初中学科岗位。
说课时间:准备30分钟,说课15分钟。
②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说课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说课的内容及要求同上,专业技能测试以所报学科岗位应具备的专业要求为主。
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学科岗位:高中体育、高中美术、高中信息技术、职高体育、职高美术、职高音乐、职高信息技术、职高汽车运用与维修实习指导教师、职高茶叶生产与加工实习指导教师、旅游服务与管理实习指导教师、电子与信息技术实习指导教师、职高学前教育、职高舞蹈、幼儿园、特殊教育。
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准备30分钟,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面试工作结束后次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布7个工作日。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五)体检
体检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的,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政审)对象。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写出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对象。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教育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聘用规定和考试纪律,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递补(拟聘用人员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八)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1、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咨询电话:0852—4229221(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 0852—4221073(湄潭县纪委、县监察局)
0852—4220926(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监察室)。
七、本简章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湄潭县招聘教师报名表.doc》来源于湄潭县政府网站,最近更新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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