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需要,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381号)及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统一组织实施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66名,具体计划招聘的单位、专业(职位)、人数详见《2013年岱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具有岱山户籍或岱山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及历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具有岱山户籍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户籍以2013年5月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面向大学生“村官”,是指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现仍在岱山县各村(社区)服务岗位的人员。
招考计划中户籍或生源地要求另有规定的以《计划表》为准,具体的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计划表》。
三、招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计划表》中招聘岗位所需各项条件以及上述招聘对象规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另有规定的以《计划表》为准)。
3.招聘岗位(专业)有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提供的学历证书所载明的专业名称一般应与相同或相符。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日。
四、报考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3日至5月7日(共五天),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在岱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一楼大厅(岱山县高亭镇人民支路17号)现场报名。
3.报名时,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13年岱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有协议》、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免冠近照三张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免冠近照三张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除上述要求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期限、历年年度考核情况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4. 对报考人员选报的职位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未通过和报考职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再次报名的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至5月14日(报名地点按上),逾期不再受理。
5.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通知),并按浙才综字〔2007〕7号规定,每人40元/每科缴纳考务费。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考职位计划数的3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已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6日。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时间:初定在6月下旬,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另有规定的以《计划表》为准)
报考县人民法院审判保障中心速录员岗位的,面试分为录入技能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各占80%和20%。录入技能测试的合格线:看打速度达到90字/分钟且准确率在80%以上,听打速度达到80字/分钟且准确率在70%以上。录入技能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录入的准确率为计分标准,看打和听打准确率得分各占50%。录入技能总成绩再按比例折算成面试成绩分,未达到录入技能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面试成绩÷2。(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县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结束后,按招考职位计划数的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2010〕19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的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可在该报考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后,县组织人事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细则》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合同手续,不能按时毕业并未能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从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联系电话:0580—4400133。
中共岱山县委组织部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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