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专业化医疗队伍,补充卫生系统急需医疗、医护等专业人员,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确政办【2012】51号文件《关于批转卫生系统聘用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山县卫生局决定为县人民医院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单位、专业、人数及学历
(一)确山县人民医院43名。其中:
1、临床医学 10名 二本以上;
2、护理学 25名 专科以上;
3、医学影像 4名 本科以上;
4、医学检验 2名 本科以上;
5、药学 2名 本科以上;
(二)确山县公疗医院25名。其中:
1、临床医学 10名 专科以上;
2、护理学 10名 中专以上;
3、医学影像 3名 专科以上;
4、医学检验 2名 专科以上;
(三)确山县中医院45名。其中:
1、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10名 专科以上;
2、临床医学 5名 专科以上;
3、中医护理 10名 中专以上;
4、中药学 10名 专科以上;
5、医学影像 5名 专科以上;
6、医学检验 5名 专科以上;
(四)确山县妇幼保健院37名。其中:
1、临床医学 10名 专科以上;
2、护理学 20名 中专以上;
3、中医学 2名 专科以上;
4、中医骨伤 1名 专科以上;
5、医学影像 2名 专科以上;
6、康复医学 2名 专科以上
二、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中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28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确山县人民医院护理学专业2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单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日至 5月 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5:30。
(二)报名地点:确山县人才交流中心(盘龙镇107国道北段路东)。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3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单位,报名时填写《2013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考试报名表》一份。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105元(求职登记费5元/人,委托招聘招考服务费100元/人)。
(四)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所报单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人事代理资格。
(五)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 5 月 10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为本专业相关知识。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专业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复查取消资格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待遇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其中2013年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县医院护理专业人员须取得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根据《关于卫生系统聘用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其社保、工资、年度考核、技术职称等方面与在编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八、信息发布
驻马店人才信息网(www.zmdrc.net) 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通过此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相关事宜。
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确山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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