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3年自主招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自主招生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经过文化考试和专业测试,根据《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自主招生章程》确定拟录取名单,现通过浙江教育考试网、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网对社会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在公示期限内向我院2013年自主招生纪律监察组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4月27日起到5月13日止,共10个工作日。
4、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纪律监察组,0571-87150185,联系人:汪老师。
5、公示期结束后,将与考生签订诚信协议,并将名单上报省考试院审核,经批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发录取通知书。
学院地址:杭州市滨江高教园滨文路518号 邮编:310053
电子信箱:zjartzs@sina.com
附: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3年高职自主招生拟录取名单http://www.zjzs.net/app/portal/article.html?articleDomain.id=88457&categoryDomain.id=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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