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7名机关工作人员。
一、遴选范围
衡阳市及各县市区正科实职及以下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职位
文秘人员7名。其中财政学类文秘人员2名,法学类文秘人员1名,综合类文秘人员4名。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较高的综合素质。
(二)文化程度:1、财政学类文秘人员要求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财政学本科及以上学历;2、法学类文秘人员要求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综合类文秘人员要求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要求:33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2年以上。从事文字综合工作5年以上,并在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3篇文章以上的,学历放宽到大学本科,年龄放宽到37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7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26日至5月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工科(船山路11号1011房,联系电话:8266060)。
3.报名要求:免费报名,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及本人撰写的文字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遴选领导小组审定。合格者于5月7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考申论与公文写作,每项测试均用百分制打分,各占50%。笔试时间:5月12日上午9:00—12:00申论,下午3:00—6:00公文写作。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21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衡阳人大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确定试用人员名单
按申论与公文写作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公文写作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时间将在衡阳人大网公布。对体检合格者,由遴选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试用人选建议名单,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常委会党组同意确定试用人选。
(六)公示
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确定的遴选对象将在衡阳人大网进行公示。
(七)试用。所有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办理调动手续,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分配岗位。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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