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下半年泉州市市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考试通告》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现对因考生缺席体检或体检合格后弃权而造成空缺的岗位进行第二次递补,并就递补人员体检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递补岗位及人员名单http://www.qzrs.gov.cn/News/Detail/195961
上述岗位递补公示期为2013年5月2日至5月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及时与泉州市公务员局(电话:22112393)或泉州市卫生局(电话:22255775)联系。公示期满且无不同意见后,市卫生局将组织上述15名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二)体检相关事项
1.体检时间:5月14日上午(周二,上午8:00集中报到)
2.报到地点:市卫生局(泉州市区东街445号)办公楼一楼
3.体检标准:执行2005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4.体检费用: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考生支付,请带足费用;
5.注意事项:参加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准考证丢失者请登陆泉州人事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打印所报考岗位的报名表),不得冒名顶替;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晚餐请食用清淡食物,避免饮酒、暴食,晚22:00时后请勿再进食,以免影响血液检查的准确性。体检当天上午空腹参加体检。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体检合格公示后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考资格条件复核(时间另行通知)。复核不合格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不予退还。
泉州市公务员局
泉州市卫生局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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