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马人社〔2011〕21号)等规定,现将当涂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05名(详见《2013年当涂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中专、大专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医疗、医技岗位(要求在二级医院从事专业工作满两年的)、研究生学历在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余岗位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计算工作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参加2013年护理专业执业资格考试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masrsks.cn)、当涂县人民政府网(www.dangtu.gov.cn)、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ahdtrsj.gov.cn)、当涂县卫生网(http://www.dtxwsj.gov.cn:8019)、当涂县人民医院(http://www.dtxyy.cn)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5月6日-12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共同负责,实行统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3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当涂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黄池路人寿保险公司东侧100米)。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1)报考人员填写《当涂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3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告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工作年限证明、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的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4日8:00—16:30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医疗岗位医学影像专业和医技岗位病理诊断专业不受报考比例限制。
5、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每科缴纳45元笔试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报考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报考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2013年6月13—14日在原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共同组织,采用笔试方式招聘。
1、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内容: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包括综合常识、判断推理)。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5月27日—31日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社局行政楼403室(联系电话:6798771)申报加分,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考试成绩高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再相同的,以判断推理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在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和规程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共同实施。
2、考察:由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负责实施,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公示、聘用
1、拟聘用人员的基本情况在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前,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ahdtrsj.gov.cn)网站上公示7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拟聘人员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的不再递补。
2、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文件规定,招聘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5—6798771(县人社局事管股)
0555—6720601(县卫生局)
0555—6714153、2973707(县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0555—6732715(县监察局)
六、其他
当涂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陆续在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ahdtrsj.gov.cn)、当涂县卫生网(http://www.dtxwsj.gov.cn:8019)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涂县卫生局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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