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局、省局相关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3〕10号)规定和要求,现将全省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及比例
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本单位招聘岗位数量,统一按照1:4 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要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70分),进行资格复审。1:4 比例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定在2013年5月9日至10日(8:30至17:00)。报考省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入围人员在各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 报考市、县事业单位的入围人员到所在市质监局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一寸免冠照片4张和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明)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报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安徽省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或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的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专业岗位要求具备工作实践经验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四、其他事项
对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规定,按每人80元收取专业测试费用。若在规定日期内不来资格复审,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省局政治部:0551-63356146;监察室:0551-63356071
2013年5月7日
中国足彩网信息请查看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