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阳光招聘”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13〕97号)文件精神规定,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是台州市唯一的国家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和市级综合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属依法设置的第三方检测实验室。主要职能是承担政府委托的各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QS检验;社会各界委托的产品质量检测;各类检测相关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等,并自觉接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机构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副县处级。
二、招聘计划条件
本次共招聘2名工作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户籍不限。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应届生需于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留学回国的博士研究生(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可以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考或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www.tzrc.com,“最新资询中心”栏目);
3、浙江人才网网(www.zjrc.com,“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栏目);
4、浙江大学就业网(www.career.zju.edu.cn/default.html,“事业单位招考公告”栏目);
5、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www.tzzjj.gov.cn/index.aspx,“公告公示”栏目);
6、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网站(www.tzzjw.com,“通知公告”栏目)。
其中,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5月21日,应聘者可通过快递邮寄、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等方式报名。以快递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邮戳和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报名时间。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包括: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网上下载)以及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学术成果、获奖等材料复印件及2寸近期彩照1张。
3、资格审查:质检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简历等相关材料,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名单于5月27日18:00前在质检院网站上公布并通知应聘者本人。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一般需达到3:1,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将视报名合格者情况,研究确认是否组织考试。
(三)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形式和标准按照招聘岗位性质和要求确定,一般采用现场提问和答辩方式进行,并由评委量化打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时在台州市质检院网站公布考试结果。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费用由我院统一支付。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体检、考察如有不合格者,可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台州市质检院网站通知公告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或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六、联系方式
地址:台州市中心大道399号,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大楼南楼505室)
邮编:318000;邮箱:tzzj88320856@126.com
电话:+86-576-88320856;传真:+86-576-88320911
联系人:项淑红、蔡亚萍
附:招聘详细计划表、报名表:
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一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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