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有关要求,现将绵阳市2013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和面试安排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以省委组织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的报考绵阳市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5月17日—5月18日9: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绵阳市领导人才考试与测评中心(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45号东津酒店)6楼4会议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特别提醒,外地考生请合理安排时间,以免影响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并鉴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根据《简章》相关要求提供)一式三份(正反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2)准考证;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的,需提供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出具的党员证明,应明确入党时间;
(6)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7)担任一学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或学生社团负责人)的,需提供学生干部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应明确具体职务、层级和起止时间;
(8)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并鉴章的《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根据《简章》相关要求提供)一式三份(正反面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2)准考证;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服务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应明确入党时间;
(6)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7)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四、面试及其他事项
1.面试时间为2013年5月19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2.联系人:李慕婵。
3.联系电话:0816-2535468、2292074。
敬请所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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