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庐江县编委研究同意,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名额
二、选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工作满两年以上(2011年5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其中团县委须满一年);
5、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等次以上。
三、选调方法步骤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函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干部介绍信时间>和工作岗位)。
(1)函件报名:报名者可在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好后和所需材料一起函寄至庐江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并承诺所填项目真实准确,否则取消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后寄给《准考证》。
(2)现场报名:报名者可携带所需材料到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发给《准考证》。
报考者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 2013年5月13日至17日,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六楼东侧)。
2、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如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达不到3:1比例,可采取面试办法进行。
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字水平与写作及行政职业能力,笔试时间120分钟,采取百分制(保留1位小数,下同)。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②面试:面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办法》、《安徽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等规定,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实践能力。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总成绩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权重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如直接采取面试办法,则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④加分:近三年,凡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加0.5分;获得县、市、省、国家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2、3、4分;每项按最高分加分1次。
3、考核
按选调名额在同职位内依据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总成绩(含加分)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依次排序。考核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缺额的,在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选调人选,予以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在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庐江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庐江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庐江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38098(庐江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庐江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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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格审查表.doc》来源于江淮人才网,最近更新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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