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09〕34号)、《云南省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公告》精神,现就宣威市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组织考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时间及地点
2009年7月7日上午8:30在宣威市人事局一楼服务大厅报到。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户口册(户口迁移证或户口证明)。
2、毕业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领到毕业证的考生需出具毕业学校开具的证明。
3、中共党员须持有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
4、受表彰的校级以上表彰获奖证书和学校证明原件。
关于是否为校级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的认定: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要求,主要根据授予表彰学校是否为独立办学的学校进行判定,即受独立学院表彰的,为校级表彰;受大学内二级学院、校团委、学生处表彰的,不属校级表彰,不享受加分政策。
5、提供学籍档案或有关信息。
6、个人学习思想工作总结(1500-2000字,附电子文本)。
7、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三、注意事项
1、凡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视为填报错误信息或虚假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的,不得参加组织考察,且终身不得参加全国范围内足球游戏和选聘到村任职考试。
2、因报名时错填、漏填,形成信息错误或没有享受到相关加分政策的,由本人负责,不再进行修正。
3、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组织考察。组织考察采取与本人面谈、查阅档案资料、函调了解等方式进行。
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组织考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联系方式
1、宣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联系电话:0874-7162451 0874-8973451
传真:0874-7162360
2、宣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874-7166305
传真:0874-7166308
选聘办公室
200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