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州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大组通[2009]41号)要求,现将鹤庆县2009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考察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2009年7月8日至10日。请被考察对象于7月8日上午8:30按时到鹤庆县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集中。
二、考察地点:县人民政府会议室,县人大会议室。三、考察范围:经笔试和资格复审合格列入考察的人员(共109人):李健康 李祝庆 王守卫 廖冬梅 王 犇 张和英
向 华 陈冬平 陈 华 李怀宽 杨荣杰 杨锐锋
杨志梅 黄静贤 殷国芸 常永权 刘华伟 杨丽波
李 兰 乔丽琴 杨进珍 杨 亚 李琼波 杨成华
杨新玉 杨尧枝 余周梅 包金顺 秦智才 杨 聪
杨 雷 杨齐飞 张 波 毕晓杰 段庆萍 李志坚
杨 锐 杨四凤 杜 娟 洪丽萍 李 才 张大为
张 丹 赵剑彪 何世凯 谢创业 杨 梅 赵洁琼
朱 凌 卜淑倩 李加生 李亚平 杜志琴 和亮魁
绞雄锋 王四雄 张丽平 陈金涛 洪春梅 黄得昌
孔建翠 彭敬杰 施耀斌 杨长明 赵继莲 陈锡强
李 红 李 泓 李 萍 施红丰 余火庆 洪李安
黄玉琴 杨婷婷 杨智超 赵润泉 朱冬至 迟百会
李永川 杨硕娟 张 凌 解灿华 李丕玉 苏江雄
王淑金 辛 慧 叶长铭 寸红英 付滨梅 胡润波
王金兰 王有琼 杨 盛 张 华 高加盛 马鸿琳
欧宗梅 严仙娥 尹凤庆 余昌蓉 曾松涛 赵钰林
段美花 罗枝琴 马 杰 彭金喜 唐锦华 王海珍
杨建芝
四、被考察者必须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党员介绍信、学生档案、校级以上表彰获奖证书和学校表彰的正式文件(如表彰决定)或学校证明等原件及近期半寸标准彩照4张。五、相关要求:对自愿放弃考察选聘的,要以书面形式向中共鹤庆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