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县人民法院办案质量和效率,不断推进速录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专职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招考职位 | 招考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县审判保障服务中心 | 全额事业 | 专职速录员 | 3人 | 大专以上 | 专业不限 |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嵊泗生源(户籍),户籍以2013年5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6日的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41号)。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籍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及报名表一份,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180元/人(其中速录技能考务费10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免除其考务费。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4.报考人员在2013年6月13日-6月14日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
笔试科目:上午:9:00-11:30 《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速录技能考试
报考人员需参加由嵊泗县人民法院、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速录技能考试。
考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下午15:30
考试地点:菜园三小
考试方式为上机操作,采用听打方式,听打速度为100字/分钟以上,时长20分钟左右,以准确率确定考生分数,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笔试和速录技能考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者笔试和速录技能考试成绩所折算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速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以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职位的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速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速录成绩×40%)×60%+面试成绩×40%。
由人事部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嵊泗县人民法院、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1581、5087121。
嵊泗县人民法院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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