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进入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公布如下(见附表)。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5月29日-5月31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五楼(合肥市红星路92号)。乘车路线:1路、3路、116路、14路、4路四牌楼站
联系电话:0551-62602828转8930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2)社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2.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按省人社厅规定,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专业笔试注重考察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及科研潜能。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素质能力及潜能。专业笔试、面试均为100分制。
(二)专业
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
(1)专业笔试时间:2013年6月14日上午9:00—11:30。
(2)面试时间:2013年6月14日下午14:30— 17:30
考生请于6月14日上午8:30前和下午14:30前到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五楼会议室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4)参加面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五楼会议室。
(三)设立面试考官组
根据招聘岗位分别设立面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不少于4人。
(四)成绩合成
招聘岗位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则设定该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