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卫生系统人员结构,切实解决基层卫生医疗单位人员不足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考核、审批相结合的招聘办法,确保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质量。
二、招聘范围
符合下列范围之一、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应聘:
1、具有内乡县常住户口;
2、父母一方或配偶在内乡县工作;
3、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在内乡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毕业生。
三、招聘职位与人数
本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80名,其中:临床医学43人、中西医结合3人、影像医学8人、护理26人(详情见《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进步,品行良好;
2、热爱卫生事业,愿意长期从事基层卫生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聘县直医疗单位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5、应聘乡镇卫生院人员应具备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获得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6、年龄在28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因违法违纪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审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方案经批准后,在内乡政府网、内乡亲民网、内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内乡卫生局网、电视台及人社局、卫生局醒目位置向社会进行公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职位专业一致。若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3:1比例要求的,缩减该职位招聘计划,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调整。
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村任职两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合格的,报名时需持有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0日-6月14日
报名地点:内乡县人才交流中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对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应试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本人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70%、30%。
1、笔试 实行百分制,异地命题、异地评卷。
笔试范围以医学专科教材公共基础知识为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
根据有关规定,对在内乡县服务满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和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毕业生,考核合格者,参加这次招聘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考核结果分别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认定。
笔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6月20日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