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笔试工作已结束,为顺利完成整个招募工作,结合我州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支农、支教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为60分,支医为50分。
二、拟招募人员的确定:
以所报职位最低分数控制线内第一名为该职位的拟招募人员。如资格审查不符,取消招募资格,取该职位最低分数控制线内第二名为该职位的拟招募人员。
三、拟调剂人员的确定:
以所报职位最低分数控制线内第二名为拟调剂人员。调剂遵循本人自愿、高分先调和专业对口的原则,根据分类岗位计划进行调剂。如第二名已被确定为拟招募人员或资格审查不符,取消调剂资格,在该职位最低分数控制线内下推一名为拟调剂人员。
四、时间安排:
1、公布拟招募和拟调剂人员名单(7月10日开始公布):由州三支一扶办公室在红河人才网上公布拟招募和拟调剂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7月13日-7月16日):由州三支一扶办公室对拟招募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考支教的考生须出具教师资格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并出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应届毕业生到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往届毕业生到档案托管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
3、调剂职位(7月16日下午2:00):拟调剂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调剂为教师岗位的须出具教师资格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并出具《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应届毕业生到学校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往届毕业生到档案托管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到红河州三支一扶办公室进行职位调剂,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调剂。
4、体检(7月17日):由州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拟招募人员和拟调剂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在该职位最低分数控制线内下推一名进行体检。
5、公示(7月22日-7月28日):对体检合格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6、确定招募人员(8月31日前):公示期满后,由州三支一扶办公室将招募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并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出具招募通知。
7、培训上岗和签订协议(9月1日-9月2日):由县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招募人员上岗培训,并组织招募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联系人:马瑗
联系电话:0871—3732130
办公地点:红河州行政中心C421
附:
2、可调剂岗位表
红河州三支一扶办公室
2009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