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公开招聘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均已结束,现对86名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10天,自2013年5月31日起,至6月9日止。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在公示期满前将无犯罪记录证明交至新郑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逾期不交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371—67183327(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71—63201234(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名单如下:
http://www.xzld.cn/zcfg/ShowArticle.asp?ArticleID=1449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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