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招考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不够明白:“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这样的话,有直系血亲关系的亲人在检察院,我想报一个司法岗位,我能报考哪个检察院的吗?
回复:请认真研究,并不是完全不可以。不得报考的情况如下:
1、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2、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