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长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20名(主要职责是城镇一线违法建设的查处)。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4、身体健康,能胜任室外执法工作需要。
5、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2)现役军人;(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7)本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1、考生本人于2013年6月13日至6月19日,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1)、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到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院校就业推荐表或学校毕业证明书(必须注明本人就读院校、所学专业以及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项内容)报名;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报名。
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2、考生于6月24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科(不指定参考资料),合成后总分100分(所有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每科考试时间100分钟。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常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综合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内容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定义判断、资料分析。《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
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设定笔试《综合知识》科目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3、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长丰县政府网、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依据加分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如最低分数线上总人数不足规定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分数再次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