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面向市直公开遴选公务员。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开封市文明办主任科员职务以下公务员2名。
二、遴选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中共党员;
(3)开封市市直机关科级以下(含科级)公务员;
(4)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需要回避的近亲属关系的;
(5)其它不适合从事宣传工作的。
(三)具有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优先录用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同等分数下可优先录用。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此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30日至6月5日共7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委前三楼311房间)。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登记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和2份复印件,同时将由本人填写的《市委宣传部 市文明办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表格下载请登陆“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或开封网)一式2份一并报送。上交近期同底板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2)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名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拟遴选名额。
(3)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公布。初步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13年6月7日至6月8日到市委宣传部干部科(市委前三楼311房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序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100分。按照从事什么工作,考什么内容的原则,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宣传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思想道德教育、省情市情和公文写作等,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或《开封网》上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主要内容为从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必须具备的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前,需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需要时间,请提前准备)。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遴选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五)考察
从体检合格人选中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决定
市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七)录用
对确定的拟遴选人员经组织考察称职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要求
1、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遴选工作的有关规定,严肃考风考纪,一旦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过期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咨询电话:(0378)3855510
中共开封市委宣传部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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