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高、中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根据《镇远县2013年普通高考及中考有关工作安排意见》(镇招委[2013]01号)精神,县监察局特作如下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树立高、中考无小事思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严格执行程序,把握关键环节。严格执行高、中考的有关程序,对“两考”中可能影响公开公平公正的薄弱环节和重点环节,要采取措施,堵塞漏洞。
三、加大监督和巡查力度。加强巡查和督查,坚决防止和杜绝考试工作中的舞弊、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
四、受理信访投诉,严格责任追究。凡在高、中考出现舞弊、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如您发现单位或个人在高考中考过程中有违规违纪问题,请及时向镇远县监察局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5722076)
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12388)
镇远县监察局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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