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按照《2013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将对已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组织面试。现将云南省公路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6月19日---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面试地点: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地址:昆明市吴井路太乙桥29号
联系电话:0871-63516129、63516037
具体安排如下:
1.2013年6月19日
(1)上午面试报考岗位代码:昆明公路管理总段3001—3007、昭通公路管理总段3065—3067、红河公路管理总段3042—3043、西双版纳公路管理总段3104—3108、德宏公路管理总段3145—3148、大理公路管理总段3026—3031的考生。
(2)下午面试报考岗位代码:昆明公路管理总段3008—3009、昭通公路管理总段3068—3069、红河公路管理总段3044—3046、西双版纳公路管理总段3109—3112、德宏公路管理总段3149—3151、大理公路管理总段3032—3035的考生。
2.2013年6月20日
(1)上午面试报考岗位代码:昆明公路管理总段3010、昭通公路管理总段3070—3071、红河公路管理总段3047—3048、西双版纳公路管理3115、德宏公路管理总段3152、大理公路管理总段3036的考生。
(2)下午面试报考岗位代码:昆明公路管理总段3011—3012、昭通公路管理总段3072、红河公路管理总段3049—3051、西双版纳公路管理3113、临沧公路管理总段3153—3158、大理公路管理总段3037的考生。
3.2013年6月21日
(1)上午面试报考岗位代码:楚雄公路管理总段3084—3088、曲靖公路管理总段3014—3015、文山公路管理总段3092—3096、普洱公路管理总段3052—3058、临沧公路管理总段3159—3161、大理公路管理总段3038—3041的考生。
(2)下午面试报考岗位代码:楚雄公路管理总段3089、曲靖公路管理总段3013、文山公路管理总段3097—3100、普洱公路管理总段3059—3062、临沧公路管理总段3162、丽江公路管理总段3073—3077的考生。
4.2013年6月22日
(1)上午面试报考岗位代码:楚雄公路管理总段3090—3091、玉溪公路管理总段3016—3018、文山公路管理总段3101—3102、普洱公路管理总段3063、迪庆公路管理总段3116—3119、丽江公路管理总段3078—3080的考生。
(2)下午面试报考岗位代码:怒江公路管理总段3134—3141、玉溪公路管理总段3019—3023、文山公路管理总段3103、普洱公路管理总段3064、迪庆公路管理总段3120—3125、丽江公路管理总段3081—3082的考生。
5、2013年6月23日
(1)上午面试报考岗位代码:怒江公路管理总段3142—3143、玉溪公路管理总段3024、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3174—3177、保山公路管理总段3127—3130、迪庆公路管理总段3126、丽江公路管理总段3083、云南省公路科学研究院3163—3164的考生。
(2)下午面试报考岗位代码:怒江公路管理总段3144、玉溪公路管理总段3025、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3178—3180、保山公路管理总段3131—3133、迪庆公路管理总段3126、云南省公路科学研究院3166—3173的考生。
二、面试规则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由面试考官向考生提问,考生按规定要求回答问题。
1.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加盖过资格复审公章的准考证原件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面试开始后迟到10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官和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关闭通讯工具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按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统一在候考室等候面试。
3.考生按顺序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允许透露个人信息。
4.面试结束后,考生由工作人员陪同到指定地点等待宣布分数。
5.分数宣布完后,考生即离开考试地点,不准逗留。
6.面试考场保持肃静,任何人不得随意走动,与面试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场。
7.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5日内,面试成绩在“云南交通信息网”(网址:www.ynjtt.com)公示。
8.考生总成绩根据《2013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有关规定进行计算,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考核及体检人员名单。
三、纪律要求
1.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要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生及其他不相关的人员泄露面试相关信息或其他需要保密的有关事宜。
2.面试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或厉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未提出回避的,主考官可以要求回避。
3.各位考官实行独立打分,不得互相商量或暗示,不得搞亲疏远近,不得打“人情分”、“关系分”,不得徇私舞弊。
4.面试评分汇总工作结束后,任何组织、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涂改、变更面试成绩。
面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对违反以上规定的,一经查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发现面试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可以拨打监督组电话进行举报。
监督电话:0871-63516038